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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猪副产品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3-07
一、公司简介
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公司”),是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00)承载生猪板块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集种猪遗传育种、商品猪繁育、饲养技术研发、生猪屠宰分割、肉品深加工,冷链配送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生猪全产业链企业。
天康公司致力于产业链发展和聚落式布局,在新疆、甘肃、河南各有一家规模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天康公司以成为“健康养殖的服务商,安全食品的供应商”为宗旨,引进全球先进的自动化肉类加工线及配套设备,实现屠宰加工自动化、智能化。
二、公开招标子公司简介
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合作共赢,本着“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合作共赢”的原则,天康公司三个食品子公司的部分猪副产品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各公司简要介绍如下:
(一)新疆青湖天康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19年投建完成。公司位于五家渠北工业园区东一北路1655号,占地292亩,总投资 3.5亿元,设计年屠宰加工生猪100万头,采用全套进口屠宰加工设备,工艺先进。2025年计划屠宰生猪75万头。
(二)河南天康宏展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莲花路北侧6号,占地面积256亩。主要建设有年屠宰能力200万头的生猪屠宰、分割、包装生产线,以及配套万吨储藏冷库等设施。全套引进进口生猪屠宰、分割加工生产线。2025年,计划屠宰生猪110万头。
(三)甘肃天康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21年11月正式投产运营,加工地址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东区,占地50亩,主要建设有生猪屠宰、分割、包装生产线,以及配套储藏冷库等设施。2025年,计划屠宰生猪25万头。
三、招标计划
1.投标报名时间
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8日
2.投标网站报名注册
http://shopping.mybuchou.com
3.电子邮件提交资质文件
为便于投标材料的收集与审核,投标客户需将招标附件中要求的投标报名材料及其他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电子版)发送至我方指定的邮箱(14586128@qq.com)请确保所提交的文件清晰、完整、以便我们进行及时审核。
收件人:郭凌英 联系电话:13999899366
4.系统测试时间
2025年3月12日上午11:00-12:00
5.开标时间
2025年3月20日(星期三)11:00-12:00(北京时间)
6.招标方式
本次实行网络竞标方式,两轮报价,每轮报价均有三次报价机会,严禁恶意报价,中标客户将依据最高报价结果确定。
第一轮报价规则:
① 第一轮报价不得低于“竞标底价”,低于者视为无效报价;
② 为防止恶意竞争,严禁恶意抬高或压低价格;
③ 每轮报价均有三次机会,投标客户可在此范围内调整报价。
第二轮报价规则:
① 第二轮底标价为第一轮投标最高价,低于第二轮底标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② 投标客户需根据第一轮最高报价及市场行情,合理提交第二轮报价;
③ 投标客户在第二轮报价中仍有三次报价机会,投标客户可在此范围内调整报价;
④ 若第二轮报价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户的单价相同,则有两种处理方式:
a.根据报价提交的时间先后顺序来确定中标客户,先提交报价者优先;
b.组织第三轮报价,以进一步确定中标客户。
四、招标规则
(一)竞标方式
1.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注册投标账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确保具备投标资格。
2.招标日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两轮报价,价高者得.
(二)竞标结果公布方式
1.招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本次参与投标的客户均需签订投票承诺书。
(三)竞标纪律
本次参与投标的客户在投标时要认真阅读招标方招标文件内容,慎重填写每个单品的报价,招标过程中所填报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恶意报价、毁标者将全额扣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严禁诋毁打压其他竞标方,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竞标,否则,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公司及产品
备注:
1.以上副产品包括商品育肥猪与淘汰母猪的产品,本次招标价格是青猪副产品价格。母猪副产价格另议。
2.以上“√”为招标产品,“×”为不参与招标的产品。
3.以上招标产品共17组品类,投标方按品类报价。仅甘肃食品1至17组部分招标品类可进行组合投标,其他公司不参加组合投标。具体组合如下所示:
(1)心、肝、腰;
(2)大肠、网油、冠油;
(3)小肠、网油、冠油;
(4)小八件、连肝肉;
(5)口条、牙鼻脑。
备注:投标方不可自行组合,仅能在上述限定范围内进行组合投标
副产品加工标准:
1.大肠、肠头
从盲肠端顺结肠方向逆时针用剪刀将肠体之间连结的结缔组织和肠油剪开,大肠含肠油。去除粪便后,大肠头自然长度控制在85cm-120cm以内。剪取过程中不得损坏相连的其它产品。大肠及大肠头不分等级、好坏,按头计价。
2.小肠、小肠头
小肠表层不得带脂肪,小肠头要求去除粪便后,自然长度不超过40cm,带油不得超过15%,按头计价。
带冠油小肠
去除内容物,正常带小肠油(冠油),按头计价。
3.带网油猪肚
肚头≤1.5cm(±0.5cm),正常带肚油及网油,清除肚容物。不分大小,统货接收,按头计价。
4.猪血:要求鲜接,按头计价。
5.猪脑、鼻骨、天梯
猪脑:取猪脑时,要求不得破坏猪头的其它部位,按头计价。
鼻骨:整形完整带骨膜,不带硬骨及油脂,去鼻骨时,从鼻骨末端的软骨处剔下鼻骨,不得破坏猪鼻,按头计价。
天梯:外形完整,呈梯状。上鄂末端连接银钱处,红肉宽度不得超过0.5cm, 剪取过程中不得损坏相连的其它产品;按头计价。
6.猪尾
贴尾根部关节割下,与臀部平齐、不得深挖骨梢,刀口齐、圆,使割后的肉尸没有骨梢突出皮外,没有缺口,不分长短,统货接收,按头计价。
7.猪腰
带膜带少量油脂,剔除病变猪肾【肿大、血腰;水泡(单个2平方厘米以上)】, 按公斤计价。
8.三管等小副产
食管:上端紧贴喉头处剪断,下端从猪胃的贲门处剪断(猪胃上保留食管头不低于2cm),两端平齐,要求不带油及喉头肉,按头计价。
心管(黄喉):将心管基部结缔组织划开,露出心管,刀贴心耳,沿心耳平齐剪下,要求不带心冠肉及油, 不得破坏心脏及肺脏,按头计价。
肺管:上端从喉头处割断,下截到左右支气管分叉处,平贴猪肺割断肺管(肺上保留2-3cm肺管),呈管状,不得破坏肺脏, 修剪去系膜上连带的碎肉,要求加工后的肺管不带油,按头计价。
喉头:上与金钱相连,下与肺气管相连,管状,要求加工喉头过程中,不能破气管,不能附着其它部位肌肉,表面不带油脂
胰脏:要求不带油,去除时不得破坏其它部位的产品,按头计价。
脾脏(沙肝):修去表面油脂,外表新鲜,无病灶、炎症及杂质,按头计价。
膀胱(小肚):将小肚从输尿管基部截取,修净肚口处的脂肪,挤净尿液。膀胱上带尿道长度0.5~1cm,尿道开口≤1.5cm采集过程中不得损坏相连的其它产品。统货接收,按头计价。
胎盘(儿肠):形体完整,无油脂, 含胎盘根,不分大小、破损,按头计价。
猪鞭:割至根部,要求不带油脂、瘦肉,采集过程中不得损坏相连的其它产品,猪鞭不分等级,统货接收,按头计价。
苦胆:不伤肝脏,不伤肝筋,采集过程中不得损坏相连的其它产品。不分等级,统货接收,按头计价。
9.猪肺:平贴肺叶去掉气管,按头计价。
10.猪心:保持猪心完整,心管断面与心耳平齐,不得掏挖,无刀伤。
11.杂油、下料:白条前后修整产生的血污刀口肉、淋巴组织,软裆膘、槽头、猪头、口条、红脏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淋巴结、脓肿、碎油组织。按重量计价。
12.猪肝:修净肝门边缘淋巴结,无明显的下坠脂肪,无明显病灶。按头计价。
13.猪蹄:猪蹄经屠宰车间修割后要求断面整齐、猪皮不破损、色泽洁白、 猪蹄断面猪皮包骨长度不超过2cm,去蹄后不影响猪肘正常销售,统货接收,按头计价。
14连肝肉:在横膈膜左侧垂直下刀,划开横膈膜左侧部分,右手握刀从左往右垂直划弧形,去连肝肉时不能伤及其它脏器,肋排处不能产生刀伤。按头计价。
连肝肉头均控制在0.55kg/头以内,超过头均重量,按当期价格单独进行核算收费。
15.口条:带舌骨、和舌根附着肌肉,不带猪金钱骨,统货接收,按头计价。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
1.目前公司现合作的副产客户,在公司账户上有履约保证金的,本次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方需要竞标多家工厂或多个单品需要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详见下表:
4.保证金交付账户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11 0086 0018 0008 81710
行 号:3018 8100 012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郭凌英 13999899366
5.保证金收付及退款:招标完成后十五日内,公司将未中标者保证金退还(不计息);中标者保证金根据实际情况转为副产承包履约保证金。中标却不履约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和确认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2025年3月18日24点前成功转账至招标方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未到账、逾期到账或金额不足者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
投标保证金汇出后,投标人应于转账当日将转账回单发至招标方进行确认,转账回单中的付款方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3.打款时请备注:XX副产品招标保证金
(三)投标规则
1.同一客户最多可参与两家公司的投标;同一客户在一家工厂最多可投标2个标组的产品。(甘肃公司可按组合投标)
2.1份投标保证金只对应单一报名公司的报名产品进行投标,不能对多个公司、多个产品进行投标;如参加多种产品投标,应分别缴纳保证金。
3.对未中标者,招标方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者资格
1.参与本次投标的客户需资质齐全、有经营能力、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2.若投标客户与招标方曾经合作或正在合作,必须无不良合作记录。
3.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公司出具的投标委托书(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有效)。
4.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5.对需具有行政部门强制性生产加工资质的单位和行业,投标方必须具有相关资质,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竞标,否则招标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费用标准
各食品公司所产生的场地费、水、电、能耗、预冷费、速冻费、冷藏费和其他费用,依据统一标准收取。
七、中标后要求
1.中标者需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客户需在一周内携带公司或个人有效证件到各食品公司签订《天康食品公司猪副产品承包购销协议》(以下简称购销协议)
2.履约保证金标准(详见下表)
3.副产回购
所有招标产品优先满足天康公司旗下各食品公司销售市场需求,但我方销售量不超出产出的40%,其余的客户应全部接收,否则视为客户违约,公司有权将客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工厂回购的产品费用核算:如不需要客户加工处理,则不需要付给客户费用;如果需要客户加工处理,则按照当期承包价格加上加工费予以回购。
4.副产品承包商不得使用带有“天康食品”“TECON”等标志的编织袋、包装袋(箱)标识(签)等,不得使用卖方相关的任何标识信息用于其他厂家或个人生产的猪副产品,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物资。否则,天康食品各公司有权要求买方承担法律责任。
5.承包商应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规使用药品及添加剂,如经发现,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将取消合作资质,同时依法追究违规承包商应承担的法律法规责任,同时违规承包商应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此产生的诉讼、人员、差旅等所有费用)。
副产承包商自行承担在厂内从事初加工活动所发生的安全、食品质量事故的全部责任,与天康公司无关。由此造成天康公司经济损失的,由承包商负责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为此产生的诉讼、人员、差旅等所有费用)。
6.投标人向招标人投标的,视为同意招标人发布公告及相关文件/合同的要求,否则投标人可选择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结算方式:
货款结算采用预付款结算方式,具体为:买方先行支付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买卖双方实行日结算、日付款,由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在买方预付款中扣除,买方不得拖欠预付款,否则每延迟支付一天,按照迟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延迟金额达到2万元时,或延迟付款达到5天时,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多次催收,持续3个月买方不能执行预付款方式,卖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8.违约处罚
(1)中标方中标后不同意接收产品或未按规定时间接收、不签订协议的、签订协议时与参与投标的证件不相符,以及具有违反本招标公告其他要求的行为,招标方均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行为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悔标的,招标方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2)协议期内,招标方不允许中标方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终止协议、没收中标履约金,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协议视为无效,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八、协议期限及价格调整
客户中标后,签订购销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招标价格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价格调整机制:中标产品锁价一个月,第二个月开始,每十天进行一次价格调整,执行价格以调整后的价格为准(调价以市场行情为参考,最终以甲方制定的价格为准),双方承包价格若无法达成一致,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姜 泳:13639955286(微信同号)
薛媛媛:15160875875(微信同号)
郭凌英:13999899366(微信同号)
邮 箱:14586128@qq.com
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