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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年度物流招标信息
更新时间: | 2021年07月09日 |
招标文件: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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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运商严格按照我司要求完成承运计划(数量、流向、时效),对未能按计划和时限完成任务的情形将适当进行考核,从我司下单48小时后开始计算,超期第一天500元/辆,超期第二天1000元/辆,第三天1500元/辆,超期三天以上我司可另找解决办法,所有损失由该承运商承担。同时,对于未按要求上车的计划,我司有权选择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价差由合同承运商承担。
2、承运商车辆进我司装货必须严格按照我司要求装货,严禁载货司机携带烟火等易燃物品进入我司,装车之前司机与我司库管对接好承载重量等信息,司机确认无疑方可安排装车,装车完毕司机与库管对接签字确认,必须盖好雨布、打好夹板、绑好大绳,方可发车。
3、承运商必须保证我公司货物的安全,并为承运货物办理保险,如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破损水渍、污渍、磨损等,需承担相应损失、按发票价格赔偿,并且需在货损发生后一个月内完成赔偿。
4、承运商应为我司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反馈服务,要求如下:
a、承运商安排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接口人员从事相关物流业务的办理,并负责随时为我司物流部提供货物在途信息查询;承运车辆必须提供准确的在途跟踪车辆信息,及时向我司物流部反馈(如GPS、手机APP等现代化电子追踪信息);若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我司。如承运商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给我司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承运商须承担相应责任。
b、当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签收后,承运商应在24小时内将送货回单传真至我司物流部,以便于我司物流部信息汇总统计,并于月底向我司物流部返回送货回单原件,我公司凭回单原件结算运费;
c、若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承运商应立即与我司物流部联系并承担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