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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026年3月至杭州电化盐产品汽火集装箱运输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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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本次产品汽火运输服务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须为从事物流的专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内运输许可证等证、照。
2.4投标人必须具有铁路货场的经营权或与铁路货场签订了合作协议(该铁路货场必须具备集装箱作业条件,时效必须涵盖所投项目的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