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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产品运输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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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危险货物运输服务的国内企业;且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
3.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90天内配齐8辆(含)核定载质量9吨以上专用运输车辆,并配齐所有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为招标方服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