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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环氧乙烷)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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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开具9%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须累计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液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业务,其中至少包含 1项环氧乙烷类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须提供发票明细表(表中需包含合同年份、对应发票号码、发票金额),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查询截图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及不齐全的不予认可。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4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分别不少于15人,驾驶员需具备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