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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烟叶集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7月17日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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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1)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材料,但以招标人现场查询核对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不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需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函,但以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