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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国际业务非邮渠道供应商引入项目需求公告
山东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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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 会员状态: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如果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
(一)营业执照方面
经营海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经营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经营陆运国际货运代理或国际快递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其他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具有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运输(代理)、国内运输、进出口、国际快递等对应项目。
(二)提供能够证明承运能力的证明资料
1.国际非邮业务运输服务供应商:具备一级代理资质,应提供本公司与船公司/航空公司/铁运运营方/汽运运营方的订舱协议、代理合作协议(航空公司、船运公司、铁路及由政府机关指定的平台运营方可不提供),以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或其他能证明承运能力的相关资料。
2.国际非邮业务境内操作处理服务供应商:应提供自有/承包车队相关证明、自有运输资源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业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境内鉴定服务应提供相关专业鉴定资质或其他能证明业务能力的相关资料。
3.国际非邮业务境外清派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本公司与境外清关派送公司合作协议或代理合作协议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或其他能证明业务能力的相关资料。
4.国际非邮代理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本公司与国际快递公司合作协议或代理合作协议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或其他能证明业务能力的相关资料。
(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中无失信、异常、大额担保等可能影响到履约能力的情形,对于有违法行为或经营异常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应答。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