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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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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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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货物运输项目(三次)
项目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承担过同类货物运输服务项目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或其实际承担本项目危险货物运输工作的关联单位或合作企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本次招标电池对应的危险货物类别(第8类及第9类)(如为投标人具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为关联单位具有,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双方关联关系的材料;如为合作企业具有,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合作企业的合作协议)。

3.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如投标人不能提供上述财务报表,投标人则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含电子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打印件,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项目中均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属于法定免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形的投标人,须如实提供能够证明其无需缴纳社保的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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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
http://www.ysc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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