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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国内清关运输框架协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陕西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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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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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大型物件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3份进口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国内清关运输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财务要求:
供应商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截止前三个月内);
(2)近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