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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海南、张家口区域甲醇物流运输项目补充公告
海南/河北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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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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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经营资质要求
3.1.1.1具备货物运输的经营性证照外,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1.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9%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2.1承运车辆规格需符合GB7258规定要求,罐体设计代码符合L4BH的要求,罐检报告介质需包含甲醇,车辆上一载为甲醇。标段一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不少于2台20吨及以上符合运输要求的自有车型或协议车辆注册登记证或行驶证,协议车辆必须提供合同或者协议、车辆保险等证明材料。标段二需要提供2台33吨车型车辆作为循环保供装车,因站点储存限制原因需要车辆压车半天时间,节假日保供。
3.1.2.2有高效的服务能力,包括节假日,需要7*24小时提供服务。
3.1.2.3 承运驾驶员对甲醇产品特性有详细认知,并具突发事故处理措施及能力。
3.1.3项目经验要求
3.1.3.1具备甲醇的运输服务经验,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甲醇运输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少于一例。
3.1.3.2业内口碑良好,未被政府或法院列入黑名单;无业绩污点(如运力不强、事故发生率多、重大诉讼仲裁纠纷等),符合国家超限超载规定。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