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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度仓储物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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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7快递合作证明:提供已有合作的国内主流快递公司的合同证明,要求合同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信息并加盖公章。
2.8仓库消防级别要求:消防等级达到丙二类或以上等级。(须竞价人提供在消防部门备案的证明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2.9仓储经营能力证明:仓库地址须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的仓库合同证明,证明须体现仓库面积及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