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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物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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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 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 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3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含)(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建议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配置清单 等、发票、验收文件等,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建议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配置清单 等、发票、验收文件等,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加询比响应,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 证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