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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来源:时间:2022-04-07

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房屋需公开竞价招租。现出租条件如下:

一、租赁标的信息

1.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元帅庙新村(元帅庙小区)15#、16#、17#连体1层09—1店面,其中北起元帅路69#店面的房屋。

2.专有面积即租赁面积:33.58平方米。

3.租赁底价:每平方米月租金225元,即7556元/月。

二、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装修免租期及装修保证金

1.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支付首笔租金,后续每月的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

4.租金递增方式:无。

5.装修免租期:1个月,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含在租赁期内。。

6.装修保证金:承租方须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缴纳人民币3万元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待装修改造完成并经过出租方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我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3)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竞租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竞租人应在竞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身份证明,具体竞价文件要求见本招租文件第十条。

四、招租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愿意参加竞价的合格竞价人请于2022年4月27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须缴交竞价保证金3万元。保证金应以竞价人的身份于2022年4月27日17:00前缴交至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170 5013 0400 0099 04)。竞价人参与竞价须提供一份缴交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没有成交的,提供竞价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青山纸业财务部将予以退回,已成交的,转为合同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补齐,超出部分退回竞价人账户。

六、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税费承担

1.履约保证金(押金):数额为首年3个月的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支付,待租期届满由出租方验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设施无改变或损坏,并已结清所有各项费用且无本合同违约事实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2.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七、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支付与店面有关的水电费用、能源费用、通信费用、收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店面相关的规费;若由出租方代垫的,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付款凭证及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承租方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违法或违规的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直接通知解除合同。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因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造成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承租方停业或无法经营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并且,承租方不得因上述原因拒绝向出租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缴纳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通讯及各种税费等。因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等原因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6.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租赁经营的情形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合同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承租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搬离。因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房屋内的安全防火和保卫工作,并与出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8.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竞价规定:

1.竞价人报价为月租金。

2.竞价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租采用经评审最高价确定承租推荐人的评审办法,最高价相同时,相同者继续进行第二轮竞价。

4.承租推荐人需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至房产管理部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放弃承租,并没收投标竞价保证金。

九、竞价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竞价时间、地点:2022年4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竞价。

2.参与方式:竞价人应于竞价时间之前将竞价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超过时间将不予接受。(受疫情影响,暂不接受现场参与,竞价人可邮寄参与。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俞炳辉,联系电话:0598-5658595)

十、竞价文件要求

1.企事业法人单位参与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竞价人代表被授权书、报价单(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自然人参与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报价单(需有本人签名)。

十一、发布招租公告媒体: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

十二、联系方式

房产管理部:刘先生0598-5658338

招标办公室:俞炳辉0598-5658595

 

附件1:《报价单》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附件1:报价单

 

 

报价单

项目编号:2022FC008

房屋名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元帅庙新村(元帅庙小区)15#、16#、17#连体1层09—1店面,其中北起元帅路69#店面的房屋。

报 价:          元/月

 

 

竞价人签字、盖章:

 

 

时 间:2022年    月    日


【友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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