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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人必看:公路货运再遇重大政策,16部门联合发文

来源:时间:2021-11-08

交通运输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协调管控,聚焦广大货车司机反映的停车休息难、牌照办理不方便、互联网平台诱导价格低等烦恼,货车司机城市交通难、偷油偷货、社会保障不完善、车辆报废政策不合理等烦恼,以及道路执法不规范、投诉举报渠道不畅等烦恼。提出九项重点任务: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畅通货车司机投诉举报渠道;三是简化货车司机办事手续;四是优化调整货车禁行政策;五是改善货车驾驶员停车休息条件;六是依法打击车匪路霸;七是规范网络货运新业务行为;第八,推动货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九是合理引导货运市场供给。

  特别是【意见】提出探索推进互联网道路货运信息交易撮合平台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督促平台企业充分听取平台司机意见,合理确定和调整信息服务费、会员费、定价规则、竞价机制、派单规则等平台规则。并在平台上宣传。不得诱导货主不合理降价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不得诱导货车司机恶性低价竞争和加班加点。严肃查处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等损害货车驾驶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公布道路货运价格指数,引导货车车主和驾驶员的市场预期,促进运力与货运需求合理匹配。

  11月3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加强货车驾驶员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汪洋出席并介绍情况。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石勇、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蔡团结、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李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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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经营环境,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协调综合治理,聚焦货车司机关切,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改善工作休息条件,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二、主要任务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执法权,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列整改清单,逐一查对销户,全面纠正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等问题,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公开曝光。坚决清理涉及广大货车司机的各种不合理处罚。加强货车驾驶员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快完善部门间协同执法机制,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服务执法,切实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和纪律问责,使行政执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2)畅通货车司机投诉举报渠道。各地交通、公安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快建立电话受理、快速办理、及时反馈的联动机制,确保电话能打能接、事项能办好。要完善货车司机乱收费、乱罚款、违法执法等投诉举报。从管理部门到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监督,坚持一件事一件事处理,立即上报,立即检查,立即处理。加强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应用,针对道路货物运输领域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和新出现的问题,及时优化完善管理措施。

  (3)简化货车司机办事、领证手续。严格落实普通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按照国家标准实施车辆检验和技术等级评定,推进货运车辆“一网上、一检一收费、互认结果”。加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力度,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高频政务“跨省通管”,便利货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签注和道路运输证年检。依法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取得资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体系。

  (4)优化调整货车禁行政策。深入开展非法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共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合理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行区域和时段。推进城市配送货车交通管理部署要求,巩固全市清理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政策成果,合理保障城市道路货车基本通行需求。(5)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土地保障力度,适度增加货车停车位数量,优化停车位设置,方便货车停放,将停车服务纳入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评价。按照需求导向、系统规划、整体布局、分步推进、创新模式、资源整合的原则,依托物流园区、加油站等现有设施,以及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骨干企业的网络资源,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为货车司机停车、休息、吃饭、洗漱、淋浴、上厕所提供便利。指导道路货运经营者、货主企业和寄递物流企业,依据法律法规科学确定货车司机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劳动强度,合理确定货物的寄递时间,保障货车司机的休息权益。

  (6)依法打击车匪路霸。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治理,持续打击恶势力收取“保护费”、盗窃车辆燃油、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及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高速公路货车救援服务行为,向社会公布服务收费标准和救援电话,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不得阻止、阻碍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入服务。

  (七)规范网络货运新业务行为。完善网络货运平台、货运信息交易匹配平台等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管理制度,建立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相关线上服务能力联合评价机制,加强运营监控和动态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探索互联网道路货运信息交易撮合平台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督促平台企业充分听取平台司机意见,合理确定和调整信息服务费、会员费、定价规则、竞价机制、派单规则等平台规则。并在平台上进行宣传,不得诱导货主不合理降价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限,不得诱导货车司机恶性低价竞争和加班加点。严肃查处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等损害货车驾驶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八)推动货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研究完善货车司机社会保障政策,创新保险方式,优化经办服务,支持同城货运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切实维护货车司机相关权益。推动各地放开货车司机在其经营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高货车司机参保和享受待遇的公平性和便利性。

  (9)合理引导货运市场供给。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公布道路货运价格指数,引导货车车主和驾驶员的市场预期,促进运力与货运需求合理匹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定期发布区域道路货运价格指数,指导货主、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合理定价。规范汽车金融产品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贷前审查,在审慎评估借款人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分配比例。三.保障措施

  (10)加强党的建设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策、党群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道路货运行业党建工作。鼓励各地开展党建共建,引导推动道路货运企业和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党员驾驶员的教育引导,为货车驾驶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创造条件。党员司机挂牌上岗、岗位示范、评选优秀党员司机,在党员司机中培育一批政策宣传员、安全示范员、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一)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各地相关部门要推动建立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联动机制。立足各部门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和协调,及时协调解决货车司机面临的紧迫问题,推动形成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合力。

  (十二)压实各方的工作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货运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把保障货车驾驶员合法权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督促业主单位、道路货运企业、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物流园区、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等各类主体。转变经营理念,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服务方式,切实落实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各项措施。

  (十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全媒体方式广泛宣传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政策措施,让广大货车司机充分认识政策导向、享受政策红利,积极鼓励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展和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卡车司机送温暖活动,联合开展关爱卡车司机行动和典型事迹宣传活动,讲好卡车司机故事,弘扬行业正能量,营造关爱卡车司机的良好氛围。

  运输部

  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和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发展部

  商务部/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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