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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国货物运输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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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非个体工商户,须在所申请包件的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路线涉及两个城市的须至少在一个城市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
(2)供应商须在申请包件所在的省市具备成熟的运力资源,并能提供稳定的运力服务;
2、资质要求:
(1)公司运营资质:营业执照、道路运营许可证;
(2)车辆相关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
A、半挂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B、吊车:25吨及以上,行驶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年检合格证、检测报告;
C、专业水泥罐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3)司机相关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
半挂车、吊车、专业水泥罐车司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吊车司机须提供特种设备操作证;
3、供应商物流服务业绩及物流软件应用要求
(1)供应商至少提供目前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毕的2份运输合同。(需提供双方盖章运输合同复印件,其中至少一份是与央企/国企运输合同);
(2)供应商及其所属司机人员具备物流信息化平台操作条件及能力;
4、运输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有车辆证明,如有协作车辆需要提供协作协议或协作依据等;供应商货物监控设备齐全,须具备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定位轨迹监控设备及软件。
5、财务能力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