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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运输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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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其中标段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废物”类运输,标段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二类”、“三类”类运输。
(2)投标人须为具备同欣集团准入资格的服务商(准入范围含运输服务类)。
3.2.2 业绩要求:投标须提供2022年-2024与本次招标所投标段的同类运输服务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结算发票,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加结算发票依据为准,合同和结算发票依据必须同时提供。)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4 人员要求和车辆要求:
(1)车辆要求:标段一:自有或租赁载重卡车不少于5台,汽车起重吊不少于5台;标段三:自有或租赁土方、渣土运输需满足运输条件自卸车不少于2台;标段四:自有或租赁混凝土运输罐车不少于5台,混凝土运输泵车不少于2台。
投标人提供满足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产权证、道路运输证(汽车起重吊除外);载货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GPS或同等功能的定位跟踪系统;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至2025年12月31日满一年,租赁车辆须与租赁单位产权一致)及租赁车辆相关证照(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产权证、道路运输证),租赁车辆在评标中打分不可计入车辆总数,危险品运输车严禁租赁。
(2)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危险品运输需提供相应《从业资格证》,吊装运输需提供《特种设备操作证》,所提供证件应与所投标段提供车辆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法人取得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主要负责人不少于1个、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个,每个证书均要影印有效期页),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需提交取证承诺书,中标后3个月内取得合格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所有受委托执行合同内货运任务的职员及司机的工伤保险或足额的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长期雇佣职员及司机和临时派遣职员及司机,保险须为公司缴纳,如货运司机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商业意外险等)的凭证、缴费单等证明资料。
(5)投标人车队需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团队,用于车辆技术评估,有定点修理厂,修理厂资质齐全签署正式合同,危险品运输供方需与一类修理厂签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