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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煤炭运输业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山东 状态:进行中 加入收藏 打印 下载
更新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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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煤炭运输业务约10万吨
项目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之日);

3.2企业资质要求:

3.2.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且按时年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2.2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运输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具有连续发运能力或可随时调配车辆的能力,车辆需装备北斗和视频监控系统;具有完善的监管措施、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够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并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和安检人员,具有完备的相关保障措施和设备;

3.2.3具有协调在车辆运输过程中运输区域地企关系能力,确保煤炭按时保质保量运输畅通;

3.2.4自有车辆要求:自有车辆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连续发运能力,自有车辆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重型半挂牵引车不低于20辆,均为投标人名下的合法运营车辆、手续完备发证日期须为招标公告(不含)前。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环保清单,以上车辆要求证件需提供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车一档案,按要求填写《自有车辆明细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登录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系统(https://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以及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对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进行查询核验。如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在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系统查询不到的或者信息有误的、机动车环保网查询不到的,此车辆不计入有效车辆。评审车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取消投标人资格;

3.3承运方承担组织运输及装卸全过程中包括安全在内的一切风险、相关责任、费用,与托运方无关;

3.4本次招标中标运输单位在运输业务过程中,运输业务中符合物泊平台运输规则的运输业务,必须通过物泊平台组织运输;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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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
http://www.ysc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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