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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新能源(电车)砂石骨料补充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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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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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投标人投入的新能源(电车)自卸运输车辆(1台新能源/电动重型半挂牵引车与1台自卸式挂车为1辆,质量限值为49吨)数量须满足所投标段的最低数量要求(兼投时允许车辆重复计入),且其中自有车辆均不少于15辆,租赁车辆的,须提供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车辆租赁合同。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投入的新能源(电车)自卸运输车辆均有效。
所有车辆须提供:
1)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在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系统”(https://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car)中“营运车辆查询”栏目的道路运输证有效状态查询截图。(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任一时间查询有效)。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类似的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