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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安徽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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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5月07日 |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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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无轨胶轮车销售业绩或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项目名称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页;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该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发票要求:①开票日期须为响应(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③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响应(投标)截止当日不足60日,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须清晰完整,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