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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煤炭船舶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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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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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航次租船除外)5万吨级或以上船舶2艘(船龄≤20年),自有或租赁船舶均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须附证书或截至投标日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自有的船只“所有权登记证书”对应所有权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的船只,若在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体现与投标人租赁关系(截至投标日期租期有效)的可不提供租赁合同,若未体现与投标人租赁关系的需附相关租赁合同及该合同项下至少一个航次的货物交接清单)。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主营范围包含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须附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截止当日)至少具有一年国内煤炭船运合同累计运量在100万吨(含)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要体现具体运量,长协类合同按合同中长协总量计算,在执行中的长协类合同按长协预计总量计算,长协合同中没有总量的须同时附加合同中采购人出具的长协预计总运量证明(盖章)或结算单;多个合同运量可累计,未标明总量且无合同中采购人出具证明的视为无效。年累计运输量按自然年整年度计算,如2024年累计运量的计算,仅以合同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起-12月31日的合同计算,2026年业绩计算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