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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展品包装运输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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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6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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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选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