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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9年广州地铁危险品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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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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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9类”或类似表述,且不得含有排除运输乙炔、汽油、柴油、酒精的含义,需提交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持有至少4台可在广州市通行且具有危险品运输营运资质的自有车辆,须提供对应车辆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广州市危险化学品车辆市区道路运输通行证》,以及所有人为投标人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车辆登记证》(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至少有2名自有人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从业资格范围包含“危货驾驶员”或类似表述,且至少有2名自有人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从业资格范围包含“危货押运员”或类似表述,上述人员不重复计算,加起来为至少4人。提供从业资格证、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1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签订的、且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危险品运输服务同类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日期以合同上的约定合同期限或签订日期等为准,无期限或签订日期的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无中标通知书的可提供该合同的发票以发票日期来确定。合同金额以合同记载的为准;合同未明确记载金额的,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无中标通知书的,以投标人提供该合同在上述周期内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为准)。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