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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原料自提汽运业务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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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 |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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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运输服务要求;
3. 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类似本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之后的不予认可)。
4.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派驻1名安全负责人,或1名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