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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服务商入库(二次)询价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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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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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运力资源(自有或整合社会车辆),车辆状况良好。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物流运输服务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物资运输业绩,且合同累计运量不低于3000吨。
(2)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业绩合同的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物资清单页),以及能够证明累计运量达到3000吨及以上的结算单据、过磅单或发票。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印证“3000吨以上”运量,该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供应商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下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之一:(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企业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