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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品(聚丙烯)公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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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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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化工产品(普货)公路运输服务定商限价招标》入围服务商,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1.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设备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 普货牵引车 牵引车排放标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不少于 5 辆,其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配套半挂车合并按1辆牵引车计算(其中至少2台半挂车需配备集装箱翻转架功能模块);挂车行驶证标注的核定载质量不低于 33 吨/车。
投标人须提供车辆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购置日期、核载吨位;须随车辆清单一并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且证件信息须与车辆清单内容完全一致: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含车头、车挂分别对应的证件)、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3.2.2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明确声明投标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车辆处于抵押状态(因正常购车贷款产生的抵押情形除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进入拍卖、变卖等司法处置程序;存在融资租赁尾款未结清情形。
3.2.3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明确承诺在实际运输服务中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货物运输保险。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