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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甘肃、新疆、黑龙江等区域甲醇物流运输项目补充公告
新疆/甘肃/黑龙江/江苏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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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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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经营资质要求
3.1.1.1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三类)”。
3.1.1.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9%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2承运车辆要求
3.1.2.1承运车辆规格需符合GB7258规定要求,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不少于3台符合运输要求的自有车型或协议车辆注册登记证或行驶证,协议车辆必须提供合同或者协议、车辆保险等证明材料。罐体设计代码符合L4BH的要求,罐检报告介质需包含甲醇,且车辆上一载应为甲醇。需配合过磅并负责添加剂存放、加入工作。其中,标段四为小批量运输,需提供至少一台5吨及以上适配车型投入本标段运输。
3.1.2.2有高效的服务能力,包括节假日,需要7*24小时提供服务。
3.1.2.3 承运驾驶员对甲醇产品特性有详细认知,并具突发事故处理措施及能力。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